根据《2016宝鸡休闲旅游年宣传营销方案》,为进一步打响“游宝鸡、赏山水、知古今”和“浪漫休闲之旅、尽在神奇宝鸡”旅游城市形象宣传品牌,促进我市旅游产业突破发展,特推出2016宝鸡“令氏家外家••周礼食府”杯旅游微电影大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背景
以我市旅游产业发展需求为依托,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城市为契机,全面展现宝鸡市近年来社会经济、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丰硕成果和优美的生态环境、独特的地方文化、休闲乡村旅游特色。通过旅游微电影大赛这一平台,将宝鸡丰富的旅游资源、特色美食、深厚历史文化等元素植入微电影中,让更多游客通过微电影聚焦宝鸡,关注宝鸡、宣传宝鸡,不断提升宝鸡旅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宝鸡市文物旅游局
宝鸡电视台
令氏家外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宝鸡电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各县区文物旅游局、全市各旅游景区
媒体支持: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华商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西安广播电视台、新浪陕西、凤凰陕西、西部网、网易陕西、宝鸡日报、宝鸡人民广播电台、宝鸡电视台、宝鸡新闻网、宝鸡文物旅游网、宝鸡旅游微信、西北旅游杂志、陕西旅游杂志、自驾游杂志、西安旅游杂志、宝鸡旅游杂志等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微电影大赛共设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摄影、最佳剪辑共五个奖项,每个奖项从三部入围作品中选出。
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1、最佳影片1部 奖金30000元
最佳影片入围2部 奖金各2000元
2、最佳导演1名 奖金10000元
最佳导演入围2名 奖金1000元
3、最佳编剧1名 奖金10000元
最佳编剧入围2名 奖金1000元
4、最佳摄影1名 奖金10000元
最佳摄影入围2名 奖金1000元
5、最佳剪辑1名 奖金10000元
最佳剪辑入围2名 奖金1000元
四、活动安排
1、9月30日前为启动筹备阶段。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各县区旅游局及各旅游景区协调会,对外发布微电影大赛的相关信息;
2、10月1日至11月30日参赛作品征集阶段,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次微电影大赛的作品;
3、12月1日至12月20日入围作品展播及网民投票阶段,在宝鸡手机台开辟大赛专栏并上传知名视频网站。宝鸡电视台展播优秀微电影作品,利用宝鸡电视台两微平台进行传播,设置投票网页,组织大赛网上投票;
4、12月30日前组织大赛评选和颁奖,组委会将聘请由专家、导演、演员、制片人、高校学者等组成评审专家组,评选出包括最佳影片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剪辑奖及入围奖等奖项,并组织颁奖。
五、参赛要求
1、以体现宝鸡优美的旅游资源、特色美食、深厚的历史文化和休闲乡村旅游特色为主,剧本题材不限,要有完整的剧情主线,具备内容丰富,构思新颖、情节感人、耐人寻味的特点。
2、微电影成品细则:
①作品时长:5—30分钟。
②作品报送存储介质:以数据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为确保安全无误可同时提供光盘和U盘。须提供不超过500字故事梗概、标明作品名称、时长、参赛者姓名/推荐申报机构名称。
③作品格式:mp4、mpg、mov视频格式均可,分辨率1920*1080(高清)。
④海报:微电影宣传海报要求60×80cm的PSD格式和jpg格式的横、竖版各一版。
⑤宣传片:0.5-2分钟的高清宣传片,mp4、mpg、mov视频格式均可。
⑥版权为参赛者本人(或申报团队)所有,严禁侵权行为。如参赛作品系依据相关文学作品或其他作品改编,参赛者应保证其已合法享有原作品的改编权并保证电影节组委会及合作方合法拥有参赛作品使用权。如有侵权,后果自负。剧本报送以电子版为主,须标明作品名称、字数、参赛者姓名和推荐申报机构名称。
3、其他说明
①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②凡参赛者必须遵循大赛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合大赛相应的活动安排。
③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参赛者请自留原作。
④组委会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六、投稿联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电传媒大厦208室。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917-2799588 13992758877(刘主任),联系邮箱:1303745546@qq.com(宝鸡电视台)